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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潮阳区司法局选聘社区矫正 社会工作者公告

根据《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汕府办〔2018〕44号)的文件精神,为切实提高潮阳区社区矫正工作水平,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区司法局制订《汕头市潮阳区司法局关于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选聘工作的实施方案》,经报请区委区政府原则上同意,现采取政府购买服务,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由中标人汕头市创越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选聘41名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及规定

1、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是指通过公开选聘程序择优聘任、专职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人员。

2、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的选聘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和规定的程序组织实施。

3、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每届任期为三年,届满后,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符合基本条件的可续聘续任。

4、聘用人员由区司法局统筹安排,其中区司法局社矫机构(含社区矫正中心)5名,13个基层司法所36名。

二、工作岗位职责

一)参与社区矫正教育矫正和帮扶工作,为区司法局社矫机构(含社区矫正中心)和司法所提供非执法类社区矫正辅助性工作。

二)完成区司法局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选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2、具有本市户籍或在汕连续居住三年以上(具有合法居住证)的人员;

3、热爱社区矫正工作,工作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强;

4、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其他不符合从事社会工作的情形;

5、40周岁以下(即1978年8月15日后出生);

6、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7、有一定的司法实践经验和社会实践经验、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以上社工证书或心理咨询师证书、退伍军人同等情况下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选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有较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其他不予聘用情况。

四、福利待遇及管理

一)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的选聘属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由区司法局管理。

二)聘用期间每人每年工资5万元,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并缴纳专业社工机构服务费用(含税)、意外险,所需费用由汕头市创越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在其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五、选聘程序

(一)报考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9年11月 21日至11月24日。

2.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材料:应聘人员登录汕头市创越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tcy168.com/)下载报名表。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并发送至邮箱:3515687552@qq.com。报名表附上近期2寸免冠正面照(电子相片),邮件名称使用本人真实姓名。

(2)汕头市创越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将在报名时间截止前以邮件或短信、电话方式通知本人。

(3)应聘人员应对提交内容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3.准考证领取方式

资格初审合格者将由汕头市创越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以邮件方式发放电子版准考证,由报考人员自行打印(请用A4纸黑白打印)。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按笔试占60%,面试占40%的比例合成,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参加考试。

1.笔试

笔试时间:2019年12月1日(星期日)上午9:30-11: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考试范围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广东省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细则》和2019年时事政治,不指定考试用书(成绩保留小数点后1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笔试成绩从高至低,按1:2比例人数确定面试入围对象,最后一名分数相同者一起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考察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岗位匹配情况等,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资格审核

按选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考试总成绩分数相同者按选聘条件第一项第7条,笔试成绩、学历高低,法学相关专业依次比照录取),确定体检入围和资格审核人员,并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潮阳区政府网和汕头市创越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tcy168.com/)公布名单。

1.体检:体检入围人员需提交一份区级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己承担。

2.资格审核: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应由本人携带以下材料进行审查。资料提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纸质报名表一份;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专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证件原件核对后退回;

(3)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

(4)计划生育证明书;

(5)在职人员应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根据体检和资格审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应聘人员应保证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如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四)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潮阳区政府网和汕头市创越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tcy168.com/)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汕头市创越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选聘人员试用期2个月。

六、岗位安排

选聘人员由区司法局统筹安排到相应工作岗位,选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区司法局报到。不服从或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出现空缺的职位,依次递补录用。

七、岗前培训

区司法局组织选聘人员进行岗前业务培训。

报名登记表.xls


汕头市潮阳区司法局

2019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