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头市潮南区司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潮南区委办〔2019〕15号)和《中共汕头市潮南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汕头市潮南区机关聘用人员和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潮南机编发〔2019〕16号)相关文件精神,根据工作需要,我局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机关聘用人员。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机关聘用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潮南区、潮阳区户籍,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7年5月31后出生),男女不限;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行政管理专业;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熟悉计算机操作;具有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工作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强、爱岗敬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聘:
1、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判刑的;因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其他不宜聘用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由区司法局委托汕头市创越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招聘。本招聘公告通过潮南区人才网(http://www.cnqrc.com)和创越人力网(http://www.stcy168.com)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14日至6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时间2天。
2.报名地点:汕头市创越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潮南区峡山街道嘉盛二幢3号)。联系人:林小姐,联系电话: 0754-89963039
3.报名需提交材料:报名者通过潮南人才网(www.cnqrc.com)或创越人力网(www.stcy168.com)下载并填写《潮南区司法局公开招聘机关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到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大一寸照片3张(背面写名字)等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填写报名申请表,填写情况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4.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发给《准考证》,发放《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试方式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满分100分,考试内容重点测试报考者的司法常识、行政能力测试、逻辑分析能力等,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笔试结束2个工作日内公布成绩。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3.计算成绩:笔试面试结束后,采取按笔试60%,面试40%,合计出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二位,依次排名。若总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名次。
4.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和公示
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体检对象。
1.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如不按时参加体检视为放弃资格。若出现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则根据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承担。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考察,考察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和学习等情况。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况。政审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公示:体检及政审考察合格的考生列为拟聘人选,在潮南人才网公示(http://www.cnqrc.com)。
三、人员管理及薪酬待遇
根据《汕头市潮南区机关聘用人员和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潮南机编发〔2019〕16号)和区相关文件精神,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所需经费由区财政核拨。获聘人员实行聘期制和月薪制。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由区司法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个人人事档案由区司法局管理。聘用人员的管理和考核由用人单位负责,考核结果作为与聘用人员续签、解除劳动合同、兑现待遇的重要依据。聘用人员合同聘期为两年一签,聘期期满前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聘用人员的工作表现以及考核结果,提前一个月提出办理续聘或解聘意见。
机关聘用人员的薪酬标准为按照每人每月工资为3750元计(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人身意外保险、每月100元劳务公司代理服务费等费用)。连续聘用年限每满两年且聘用年度考核合格的,晋升1个档次薪酬或经费补助标准。
四、防疫及其他工作要求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当天应戴口罩并向工作人员出示7天内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报告,以及粤康码行程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无法提供的应聘人员将不得进场考试。
公开招聘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工作,参加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资格条件,认真审核把关。要精心组织、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积极稳妥地做好招聘各个环节的工作。要严肃考纪考风、杜绝不正之风,切实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
五、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潮南区司法局、汕头市创越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所有。
汕头市潮南区司法局
2022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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