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潮阳区司法局关于补缺选聘司法协理员的
公告
根据《汕头市司法协理员管理方法(试行)》《关于汕头市潮阳区司法协理员有关事项的函》的规定和工作需要,我司受潮阳区司法局委托,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补录1名司法协理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及规定
1、司法协理员是由我司负责统一招聘,派遣到区司法局辅助司法所履行法治政府和依法治理、公共法律服务、刑事执行等工作职责的人员。
2、司法协理员的选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规定的程序组织实施。
3、司法协理员本届任期至2025年12月31日,届满后,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符合条件的可续聘续任。
4、聘用人员由区司法局统筹安排。
二、工作岗位职责
(一)协助基层政府法律事务等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协助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等依法治理工作;
(二)协助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工作;
(三)协助开展联系沟通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教育矫正
帮扶等专业化工作;协助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等工作;
(四)做好各类信息采集、数据统计、文字记录等工作
及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辅助性工作。
三、选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年满十八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一般不超过四十五周岁;
3、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或者专门技能,原则上应当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选聘: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曾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3、参加过邪教组织或者其他非法组织的;
4、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5、有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不适合从事司法协理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福利待遇及管理
(一)司法协理员的选聘属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由区司法局管理。
(二)聘用期间每人每年工资5万元,司法协理员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并缴纳专业社工机构服务费用(含税)、意外险,所需费用由汕头市创越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在其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五、选聘程序
(一)报考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4年12月27日至12月28日。
2.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及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材料:应聘人员可现场领取报名表报名或登录汕头市创越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tcy168.com/)下载报名表。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并发送至邮箱:3515687552@qq.com或者将报名表交至我司(地址: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嘉盛商贸城21幢3号)。报名表附上近期2寸免冠正面照(电子相片),邮件名称使用本人真实姓名。
(2)汕头市创越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将在报名时间截止前以邮件或短信、电话方式通知本人。
(3)应聘人员应对提交内容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3.准考证领取方式
资格初审合格者将由汕头市创越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以邮件方式发放电子版准考证,由报考人员自行打印(请用A4纸黑白打印)。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按笔试占60%,面试占40%的比例合成,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参加考试。
1.笔试
笔试时间:2024年12月30日(星期一)上午9:30-11: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考试范围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和2024年时事政治,不指定考试用书(成绩保留小数点后1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笔试成绩从高至低,按1:2比例人数确定面试入围对象,最后一名分数相同者一起进入面试环节。
2. 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考察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岗位匹配情况等,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按选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考试总成绩分数相同者按笔试成绩、学历高低,法学相关专业依次比照录取),确定体检入围和资格审核人员,并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汕头市创越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tcy168.com/)及公司公示栏公布名单。
1.体检:体检入围人员需提交一份区级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己承担。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应由本人携带以下材料进行审查。资料提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纸质报名表一份;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专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证件原件核对后退回;
(3)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
(4)个人征信证明;
(5)在职人员应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根据体检和资格审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应聘人员应保证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如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四)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汕头市创越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tcy168.com/)以及公司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汕头市创越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签订劳动合同等聘用手续,选聘人员试用期2个月。
六、岗位安排
选聘人员由区司法局统筹安排到相应工作岗位,选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区司法局报到。不服从或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岗前培训
区司法局组织选聘人员进行岗前业务培训。
汕头市潮阳区司法局选聘司法协理员报名表.xls
汕头市创越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7日